公告:
前员工"戴O维"在外以 佑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借钱及诈骗一事公告特别说明,该员已於 111年11月14日,连续请假14日以上,且连络不上,无任何理由后。依据劳动准法第 7 条员工请假规定中,於该年之12月进行该员解雇公告。如以下所示。
佑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此重申以下事项(以下以佑杰简称)。
1、佑杰电子,从来就没有"戴O维"这一位股东或合伙人。
2、现负责人未与该员有任何之负债、欠款及约定之事宜。
3、佑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,未授权任何员工及厂商相关事宜。
以上相关事项及侵害本公司及相关人员之权利等,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诉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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