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:
前員工"戴O維"在外以 佑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借錢及詐騙一事公告特別說明,該員已於 111年11月14日,連續請假14日以上,且連絡不上,無任何理由後。依據勞動準法第 7 條員工請假規定中,於該年之12月進行該員解僱公告。如以下所示。
佑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此重申以下事項(以下以佑傑簡稱)。
1、佑傑電子,從來就沒有"戴O維"這一位股東或合伙人。
2、現負責人未與該員有任何之負債、欠款及約定之事宜。
3、佑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,未授權任何員工及廠商相關事宜。
以上相關事項及侵害本公司及相關人員之權利等,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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